献血与评优挂钩,“自愿”还有多少真实成分?******
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,近日,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,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。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,其中提到“献血者在学校评职、评优、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”。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。目前,校方表示考虑不周,已撤回通知。
血液库存不足,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。由于疫情影响,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,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。正因此,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,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,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。
然而,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。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,表面上看,是一种激励,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。毕竟,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,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。
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,教师评定职称、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,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。
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,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:献血是自愿的,不能强制。报道显示,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》中明确,“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单位工作实绩考核”“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%,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”。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“自愿”的真实性和成色,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。
激励献血,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、尊重献血者、呵护公益爱心,也要强调自愿、保证公平。比如,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,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,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;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,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;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,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。
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,切忌用力过猛。(工人日报 木须虫)
游泳健将吴鹏退役10年后复出******
美国游泳系列赛诺克斯维尔站的争夺将于当地时间1月11日在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展开。在男子50米和100米蝶泳的报名名单上,赫然出现了一个让泳迷们觉得久违的名字:中国泳坛宿将、15岁就勇夺釜山亚运会三枚金牌的吴鹏。
吴鹏1987年5月出生在浙江杭州,早在2002年参加釜山亚运会时就大放异彩,小小年纪连夺三枚金牌。吴鹏的主攻项目是蝶泳,在本世纪初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曾称霸国内泳坛,并作为亚洲该领域内的佼佼者之一,在国际赛场上屡创佳绩,是可以向“飞鱼”菲尔普斯挑战之人。2006年吴鹏获得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200米蛙泳金牌,2007年的墨尔本世锦赛,他在男子200米蝶泳决赛中获得第二名,惜败于菲尔普斯,那也是当届世锦赛中国队夺得的唯一一枚银牌(中国队在墨尔本无金牌入账)。2011年,吴鹏在美国举行的两站赛事中都击败了菲尔普斯,分别是在200米蛙泳和200米蝶泳的比拼中,他也成为了中国选手在正式比赛中战胜过菲尔普斯的唯一一人。2013年的巴塞罗那世锦赛上,最后一次代表国家队征战的吴鹏在男子200米蝶泳决赛中拼下一枚铜牌,使自己的世锦赛奖牌总数达到了四块。同年的辽宁全运会,吴鹏在男子200米蝶泳决赛中获得冠军,史无前例地实现了在该项目上的全运会四连冠。
之后吴鹏选择退役,创办了一家体育公司,主要从事培养儿童游泳训练方面的工作。在一些重大的游泳赛事中,吴鹏也受邀担任赛事解说嘉宾,凭借专业而幽默的解说,他深受游泳爱好者的喜爱。同时,吴鹏也没有中断过游泳训练,但退役近十年,将满36周岁的他,竞技状态与在役时已经有了很大差距。此次吴鹏宣布复出参加一站美国游泳系列赛,令人非常敬佩。无论他目前的竞技水平如何,这都需要巨大的勇气和魄力。
昔日队友都对吴鹏表达了钦佩和祝福之情。2009年罗马世锦赛冠军、与吴鹏同龄的男子800米自由泳纪录保持者张琳感慨地说:“看了吴鹏复出的消息,我也赶紧锻炼了一下。”
文/本报记者 刘艾林 供图/视觉中国